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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村医“老无所养”有三种模式

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07-28 19:10:46 热度:718

●本报记者 宁艳阳

  老无所养,一直是令众多村医发愁的大问题。一旦村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或者成为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执业(助理)医师,村医的养老保障问题自然迎刃而解。然而,目前全国只有少数地区初步建立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
  从现在到村医身份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之前,没有养老保障的离职村医该怎么办?为此,本报编辑部邀请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顾雪非,结合各地做法,为村医朋友们梳理了目前我国针对村医的3种养老模式。
  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门槛低,待遇也低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目前村医养老主要的方式。
  1992年1月,民政部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建立了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扶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农保试点。
  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财政承担。2011年,国家新农保试点基金收入1070 亿元,基金支出588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199亿元。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8922万人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这其中就包括不少乡村医生。目前,陕西等地区的村医已经参加了新农保。
  专家指出,新农保门槛虽低,但相应的待遇更低,目前平均每人每月缴费25元,每人每年领取659元。这样的保障额度,无法达到村医的心理预期。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府做“雇主”,保费村医和财政分摊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公布,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
  199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个人账户比例,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文件,明确了省级统筹标准,进一步推进省级统筹制度。
  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地均建立了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多达26114.37万人,有6299.73万人领取养老金。从2005年到2011年,国家连续7次调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3.40%,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713.25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月1516.68元。
  针对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少地方进行了探索。在江苏省扬州市,参保村医按不低于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20%进行缴费,其中8%由个人承担,12%由县(市、区)及乡镇政府解决。参保的乡村医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可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规定,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专家指出,村医没有雇主,江苏、浙江等地的实践提示,村医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比较可行。但是,缴纳保费中参保村医和财政负担的比例如何分摊,还需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
  财政直接补助——由当地经济水平决定
  近几年,各地都在探索直接由财政为村医养老“埋单”。
  陕西在参加新农保的基础上,每工作1年每月给予4元的补助。江西省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对年满60周岁、从医满20年的乡村医生,从其年满60周岁的下一个月起,按财政规定每月发放65元生活补贴。安徽、河南对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10年的到龄退岗村医,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养老补助。广东省从2013年1月1日起,给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村医,按工作年限,直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比如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专家指出,财政直接补助虽然简单,但受制于当地财政情况,尤其是具体的补助方法和补助金额由当地经济水平决定。
  编  后
  快些让村医老有所养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将乡村医生的养老纳入政策考虑范围,要求各地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来制定。
  目前,只有江苏、上海等地初步建立了村医养老保险制度,多数地区尚未建立相应制度。研究显示,当前只有2.54%的村医有养老保险。新农保的待遇过低,无法达到村医的心理预期;如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则因村医没有雇主,可操作性也受到影响;财政直接补助受到当地经济水平的制约。
  要解决村医的养老保障问题,可能没有一剂良药适合所有地方,还需多方支招。我们期盼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考虑我国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差异,推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养老保障制度。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130万村医的共同期盼,建立切实可行的村医养老保障制度不能再等。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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