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3-07-26 11:35:08 热度:606
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同意,确定全省20个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于10月1日启动改革。
这20个县市区分别是:远安、宜都、枣阳、老河口、保康、沙洋、郧西、房县、罗田、蕲春、来凤、鹤峰、赤壁、崇阳、松滋、石首、汉川、云梦、黄陂、夷陵。省卫生厅介绍,试点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包括第一批试点县中未开展试点的县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都纳入综合改革试点范围。试点医院从改革启动当日起,取消以药补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统筹推进县级医院人事、编制、分配、支付方式、监管等综合改革。
在改革中,我省将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公立医院基础建设、大型设备采购、学科建设和履行公共职能等经费由政府保障;合理调整医疗价格;积极探索开展按病种、按疾病分组,按人头、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切实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记者龙华、通讯员朱海东、实习生映潼、子申)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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