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卫生部官网 时间:2012-02-29 15:04:20 热度:959
卫生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卫生改革发展
2012年2月28日,卫生部部长陈竺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苏树林在京签署《卫生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合作协议》。陈竺和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分别讲话。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出席签约仪式。
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于主体地位,卫生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加强部省战略合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多年来,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将卫生事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有序推进深化医改和各项卫生工作,卫生工作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医疗卫生资源发展迅速,卫生事业发展指标明显提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福建省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在促进海峡两岸卫生交流合作,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方面为全国作出了积极贡献。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有利于探索和总结符合海峡西岸经济区特点的卫生事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福建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与合作,促进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建设。
根据协议,卫生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将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信息化、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卫生部在项目、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切实加大支持和指导力度,通过部省共建机制,推动福建省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为全国卫生改革发展积累成功经验。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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