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时间:2013-06-05 22:03:12 热度:734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22个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公告要求,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应立即停止所列22个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销售。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对违法广告标示经营企业的跟踪检查,确保暂停销售落实到位。对继续销售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经营企业,按照GSP相关条款严厉查处。
公告所列暂停销售药品品种分别是: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慢肝宁片,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杜仲胶囊,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宫瘤清片,哈药集团黑龙江同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痛风舒片,内蒙古库伦蒙药厂生产的珍宝丸、石膏二十五味散、七味沙参汤散,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通络丸,青海绿色药业有限生产的痛风舒胶囊,贵州康纳圣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仙藿温肾胶囊,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杜仲胶囊,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止咳喘颗粒,以及生产产家不祥的偏瘫复原丸、舒筋丸、抗骨质增生丸、复方三嗪芦丁片、红金消结片、七味螃蟹甲丸、降压片、益智温肾十味丸、黄豆苷元片等9个品种,以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为准进行下架暂停销售处理。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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