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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食品广告应予限制

来源:中国医药报 时间:2013-06-03 15:29:40 热度:746

垃圾食品等诱发儿童肥胖

□ 孙国根

  近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一项针对“儿童肥胖与食品商业电视广告的关系研究”联合调查显示,食品商业电视广告占总广告的“国际上限”是18%,而上海等大城市已达到26%,专家认为食品商业电视广告诱发儿童肥胖,我国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措施予以限制。
  以往调查往往过多强调儿童肥胖与遗传因素相关,其实,生活环境与儿童肥胖密不可分。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专家按国际“广告调查”相关规范和要求,在半年内对上海地区2个、全国1个儿童最喜欢观看的频道每天7~23时的电视节目进行全方位跟踪录像,然后统计其中所有广告,结果发现食品商业电视广告占总广告的26%。更为严重的是,在这些食品广告中,19%是能量密度高、营养素密度低的快餐和软饮料广告。调查发现,90%以上的儿童最喜欢观看的电视节目第一就是电视广告,食品广告等营销措施使得儿童对食品的注意度、消费偏好、正面观念、购买需求乃至最后的消费受到巨大的影响。
  该项目上海地区负责人、国家卫计委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副主任何更生教授介绍,调查显示,大众媒体尤其是食品商业电视广告,对家庭食物选择产生影响,增强家庭选择能量密度高、营养素密度低食物的购买欲望,而这些不健康食品反过来助长儿童肥胖率的提高。何更生进一步解释,以喝含糖较高的软饮料为例,儿童每天摄入超过1杯以上软饮料,其发生肥胖机会大大超过每周摄入1杯软饮料者。调查特别警示,在17~20时儿童观看电视的高峰时段,食品商业电视广告“助肥”效应不可小视。调查还显示,上海的食品商业电视广告投放率和儿童肥胖率均高于西安和哈尔滨。
  为了应对食品电视广告对儿童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很多国家已开始对其进行限播。英国政府早在2004年就研究出台新政策禁止电视频道播放任何“垃圾食品”广告,并拿出一揽子计划,禁止各家电视频道在晚上9时之前播放任何“垃圾食品”广告;英国电信局在2006年11月颁布法令,禁止在以16岁以下青少年为受众的电视节目中播放含高脂肪、高盐分和高糖分食品和饮料的广告,儿童电视频道任何时段和其他频道以16岁以下孩子为受众的节目时段,都不能播放宣传巧克力、比萨饼和汉堡包这类食品的广告,麦当劳广告也在限播之列。日本法律明确规定:电视台不得播出垃圾食品广告和儿童食品广告。在少儿节目中,如果插播或变相播出垃圾食品广告,电视台将被处以高达2000万日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美国政府近期也出台了儿童食品广告原则,要求食品公司停止向儿童播放推销垃圾食品的广告。
  为此,专家呼吁,为了我国广大儿童的身心健康,我国也应采取措施限播儿童食品广告,更应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以遏制食品商业电视广告进一步泛滥成灾。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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