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时报 时间:2013-06-02 08:35:53 热度:1146
宣称产自自然保护区核心带,保护区办公室称核心区禁种
健康时报记者 韦川南
“星斗山·利川红”,最近北京各大地铁上常能看到这则广告,“产自星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带”是该红茶最主要的卖点之一。而除科研外,法律明令自然保护区禁种禁采,当地保护区办公室回应,不可能在核心区,至多可能在缓冲区。所属地湖北恩施州林业局称“不知道”。
“利川红”来头不小
“唱龙船调,品利川红。”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利川飞强茶业有限公司举行2012年“利川红”新品发布会,市领导品“利川红”茶。以上消息出自湖北省利川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利川新闻网2012年9月27日的时政要闻,同样的新闻在恩施官方主办的恩施新闻网上也能查到。
利川地处鄂西南,是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茶叶产业是该市农业支柱产业之一,而飞强茶业公司是该市唯一一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近年来,在发展绿色产业,实现农业规模化种植的思路下,年销售额上千万的飞强茶业,对利川这个小县城来说,无疑称得上是产业排头兵。
“利川红”广告中提及的“星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恩施境内,其中一部分在利川,200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办发[2003]54号”文件,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正式授牌“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自2012年中秋召开产品发布会以后,“产自星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带”的“利川红”广告紧接着就在当年10月现身北京地铁系统,直至今日。另外,电视广告也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自然保护区严禁种植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个是当地的龙头茶业企业,一个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风水宝地”,在利川政府“以绿色产业引领跨越发展”的指导下,似乎很自然地结合在了一起。
然而,记者查阅了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采药、开垦、烧荒等活动。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研需要,须经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八条则是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条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的,目前还不了解有可以进入核心区的法律,更别说从事种植业了。”一位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核心区外围是缓冲区,可以从事观测活动、科学研究。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如果不是以这个为目的的话,也是不允许的。
从国家法规和国家林业局的解答来看,哪怕种植地只是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或实验区,除非飞强茶业进行的是科研活动,或种植的是珍惜植物,否则就是违规。
企业和保护区各执一词
“利川红”声称的不仅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种植,还是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带。据记者查实,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只有“核心区”的提法,并没有“核心带”之说。根据条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几乎是一片“禁区”,很难想象其中竟然还能种茶叶。
记者电话联系了利川飞强茶业有限公司。接电话的该公司工作人员先说红茶就是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但在记者质疑“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好像不能种植”后,其又立即改口称“这只是一个广告形式”。
政府部门对此有何解释呢?湖北恩施州林业局回答是“不知道”,建议直接去问星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通过恩施林业局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星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这个红茶不可能是保护区核心区里种的,具体情况不清楚,应该是紧挨着自然保护区边缘种的,但不是在保护区核心区里,核心区没人居住,肯定是进不去的,最多是缓冲区。”
即使是在缓冲区种植也是违规。有人四处宣称在自己的地盘违规种茶,星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竟还如此“豁达”。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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