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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蚝镉值过2.0mg/kg即超标

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13-06-01 14:31:39 热度:58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一批新法新规今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何雪华、练情情 实习生张济科 通讯员粤卫信)生蚝等鲜、冻水产动物新增镉限量标准、“医闹”将被追责、万元以上医疗纠纷赔付不得私了、重大行政决策必先听证……今日起,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一批新法新规将开始施行。
  新增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
  今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以下简称新的GB2762)正式实施。新标准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
  新的GB2762对构成我国居民健康较大风险的铅、镉、汞、砷等13种食品污染物和居民食用量较大的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20余大类食品种类设置了限量规定,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增加了双壳类、腹足类、头足类、棘皮类等鲜、冻水产动物镉限量标准,限量值为2.0mg/kg(去除内脏)。广东人喜爱的生蚝就是一种双壳类水产食品。按要求,镉含量超过2.0mg/kg的生蚝属于不合格食品,应避免食用。
  专家建议,市民食物应尽量多样化,通过膳食多样化来降低某种食物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风险。在保证主食摄入量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副食品种和类别。
  “医闹”将被追究责任
  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等“医闹”将要追责。《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今日实施。该《办法》从2011年起,曾三征民意。
  《办法》删除了“医闹”字眼,规定患者及其近亲属若存在抢夺尸体、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拉横幅、张贴标语或者大字报以及散发传单等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办法》还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但医疗纠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
  重大事项不听证不得决策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同样将于今日起实施。按照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听证的,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决策。
  按《规定》,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旁听,不得拒绝新闻媒体采访报道,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另外,对听证会上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以及不予采纳的理由,听证组织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听证参加人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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