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晚报 时间:2013-05-28 21:42:54 热度:753
本报讯(通讯员 向赐武 刘江香 记者 朱炎皇)近日,湘西州工商局对凤凰县民族中医院药品采购商业贿赂案件调查终结,依法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3月,湘西州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凤凰县民族中医院在药品采购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该工商局立案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对该院药品采购过程和相关财务账目调查后发现,该院与湘西某医药公司、长沙某医药公司等34家药品经销企业商品购销往来活动中,存在大量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查实,自2012年来,该院分别与湘西某医药有限公司、长沙某医药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等多家医药公司通过口头约定:除生物制剂和麻精药品等外,其余药品在医药中标价格基础上实行以新特药品品种8%,普通药品5%的金额返回回扣给医院,以“科室交药”的名目记入医院财务“其他收入”。仅10个月,该院向相关药品经销企业收取药品采购回扣近9万元。
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属于商业贿赂。调查终结后,工商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9132.77元,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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