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时间:2013-04-21 22:43:31 热度:901
本报4月20日讯 (记者 许晓岚 通讯员 王瑞芳)为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4月18日,卫生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特别指出人感染H7N9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的定义。监测病例要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发热(腋下体温≥38℃);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密切接触者为诊治疑似或确诊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或曾照料患者的家属;在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有过共同生活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情形的人员;经现场调查人员判断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各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病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发病前7天内可疑动物(如禽类、猪等)和农贸市场的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对于密切接触者,由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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