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 时间:2013-03-18 08:48:54 热度:1079
网友来信
2013年3月14日晚上6点多钟,一位40多岁的农妇活蹦乱跳的走进了汝州市骨伤科医院手术室,做完手术后,被抬回到病房,到第二天早上5点,就带着遗憾和无奈,在痛苦中离去了。
我妻子叫范贵团,家住汝州市临汝镇菜园村,丈夫叫赵振伟,今年46岁,靠在建筑队打工养活一家。范贵团在家操持家务。前不久,范贵团感觉身体不舒服,就于14日到市骨科医院检查治疗。经过检查,医生告诉她是肾结石,需要做个手术。
当晚6点多钟,她被推进了手术室,夜里11点钟,手术做完了,她被送到了病房。很快,范贵团觉得烦躁不安,家属喊来了医生。医生告诉他们,没事,就得有5个小时的不适应。于是,家属只有等待,就这样,范贵团在痛苦中挣扎。到了凌晨5点钟,范贵团断气了,走完了她年仅40多岁的短暂人生,她没有死在医疗规定的多数必死的医疗治疗范围中,却死在不应该死的医疗治疗中。
我妻范贵团因为肾结石死在了汝州市骨伤科医院的手术室和病房里。肾结石应该不应该马上做手术?是不是做手术就会死亡?这样的手术死亡率有多高?做手术的医生有没有做手术的资质?这是不是一起明显的医疗事故?如果是,谁来承担责任?该医院过去多次发生因为治疗和手术等造成死亡或伤残问题。难道这次又是一次不是医疗事故的死亡吗?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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