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4-01-13 08:38:18 热度:556
本报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江宝章)福建省南平市的医患纠纷逐年下降。2013年南平10个县(市)医闹事件不到4年前的1/6,其中80%以上的纠纷患方主动到中心要求调解。
这种巨大的变化,得益于南平市建立的被称为“南平解法”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五位一体”长效机制。据了解,南平市委市政府成立重大医患纠纷应急和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成立福建省首家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
“南平解法”的关键之处在于,在医患双方之间引进独立的第三方调解,为医患纠纷的有效调解确立了“过错赔偿”原则。调解中心创立了“三个自主”“四项调解原则”“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即医患双方可“自主选择调解员,自主选择医学专家,自主选择调解方式”;“分清责任原则”,“过错赔偿原则”,“依法赔付原则”,“公平赔偿原则”;以及医院内部沟通调解、医患纠纷应急处置联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理赔和社会救助“五位一体”。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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