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市场纵览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园地 > 市场纵览
产业关注:要把监管的规矩立起来

来源:中国食品报 时间:2019-04-17 10:45:57 热度:672

  屈指算来,“百日行动”已经结束。毫无疑问,这是一次净化“保健”市场、规范保健行业的充满正能量的执法行动。同样毫无疑问的是,“百日行动”给行业带来了几分压抑和焦虑。对症施以重药可除恶疾也必有伤肌肤。如何在“管”与“放”之中求得一个最佳公约数,恐怕是监管者在总结整治行动成果的同时,需要研讨的话题。其实行业的怨言,除了无病呻吟和无端叫屈之外,很多是在抱怨这次整治行动缺乏一个相对规范统一的执法尺度,比如一些地区把保健企业营销中的技术瑕疵上升为违法行为进行升级严打,比如一些地区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让保健销售企业一律关门闭店。这些行为实际上也是监管者不愿看到的,执法“乱象”和保健行业自身的“乱象”一样,会伤害行业。
  其实,解决规范执法的问题也不难,就是尽快出台针对保健食品销售监管的条例和规章。从“百日行动”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绝大多数涉及的都是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对于这些行为,整治有法可依,但是执法的“规”和“章”却有欠缺,比如对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中的不当宣传行为,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但是怎样进行处罚、处罚的裁量空间有多大、对违法企业处罚后如何监管、再次违法如何追惩都缺乏具体和统一的规章。如果制定一个针对保健食品会销的管理条例,把会销进行行政备案管理,规定禁止行为,规定多次违法要取消会销资质,会销中的“骗销”行为恐怕会大大减少。
  “法”通过“规”而落实,在这一点上,对于酒驾的管理值得借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禁止机动车酒驾,但直到实施酒驾入刑,才真正有效遏制了酒驾行为。对于“保健”市场的监管,既然已经发现乱象多发于服务营销环节,有效的办法,就是要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的监管条例,指出禁止的事由,点明违规的罚则,把监管的规矩立起来。如此,企业和监管者就有了统一和明确的行为准则。
  针对“百日行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令人回味:“慑于‘百日行动’的高压态势,整治行动伊始,那些昔日以保健为名、行忽悠之实的人,早早就关门歇业、跑路走人,而选择开门营业继续坚守的企业,则是相对规范或者正在建立规范的企业,他们真正热爱这个行业,愿意配合监管整治,渴望迎来一个规范的市场环境。”保健行业存在多种业态,市场主体中不乏一些相对规范的保健食品企业,它们并不像外界想像的仅仅是把保健食品卖给老人那样简单,服用保健食品的老年人,不可能集体被洗脑,也不可能长期被忽悠。保健食品销售从以前单纯的营销行业,正在转型升级为一种具备多重社会功能的服务,保健食品行业中正气满满,这个处于风口浪尖上的行业,需要监管者多用心思,深入到行业之中,倾听企业的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出适合保健食品营销的监管规则。当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向社会征求对“保健”市场长效监管的意见,对此,行业满心期待。
  我是晓理,陪伴你关注健康产业的风云变幻。
  (晓理)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胡维勤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