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8-08 16:43:03 热度:1904
本报讯 (记者张 昊)8月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鲁甸地震灾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通知强调,灾后卫生防疫是当前的重点任务,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恢复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网络直报,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临时改用手机或人工报送的方式,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通报工作。对灾民集中安置点,要安排专人包干,每日巡查,加强发热、腹泻等症状监测工作,确保重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通知明确,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霍乱、痢疾、甲肝、伤寒、麻疹、乙脑、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加强人群免疫状况评估,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应急接种,尽快恢复常规免疫接种。加强对灾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迅速组织摸清灾区饮用水供水设施状况,重点加强灾区城镇集中供水以及灾民集中安置点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加强粪便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确保消杀药品和器械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科学开展环境消杀工作等。
通知强调,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灾后心理援助培训,积极协调当地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选拔业务熟练的专业人员,组建灾后心理援助工作队,为灾区群众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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