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3-10-15 15:21:02 热度:2349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10月1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健康服务业的内涵外延,即健康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
《意见》提出,今后7年,我国发展健康服务业的主要任务包括: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鼓励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社会办医方面先行先试,国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项目作为推进社会办医联系点。
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各地要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同时,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推进临床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更好地体现服务成本和护理人员技术劳动价值。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
积极发展健康保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人群覆盖面。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医疗执业保险。同时,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的机制,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科学规范的中医保健知识及产品。鼓励和扶持优秀的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等,培育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
同时,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发展全民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和旅游,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评价等服务,支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促进人才流动,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夯实健康服务业发展基础。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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