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2月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20-02-24 20:19:16 热度:362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李红梅)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明确自2月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
  《意见》明确,自2020年2月起,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同时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确保待遇支付,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各省指导统筹地区根据实际,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制定具体政策。经初步匡算,若全国普遍实施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左右。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胡维勤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