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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签而不约”到“签而有约”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8-11-09 10:54:19 热度:532

白剑峰

  到2020年,我国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据报道,上海长宁区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既考核“签约率”,又考核“履约率”,让家庭医生“签而有约”,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居民留在家门口看病。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举措。目前,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5亿居民。但是,由于家庭医生工作量大、考核机制不完善等原因,有的签约服务流于形式,“签而不约”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百姓的获得感和体验感。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病管理、术后康复、老年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需求日益旺盛,家庭医生成为居民不可或缺的“健康管家”。只有破解“签而不约”的难题,改变签约率高、履约率低的局面,才能让签约服务从重数量到重质量、从重形式到重口碑。
  让家庭医生“签而有约”,必须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关注居民的痛点和难点,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连续性的健康服务。眼下,很多居民反映,社区的药物太少,很多药只能到大医院去开。事实上,基层药物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重要因素之一。医生与药物如同战士与武器,医生没有足够的药物,就像战士没有足够的武器。因此,基层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应逐步放宽药物使用范围。从理论上说,除了一些特殊的药品之外,大多数药品都可以进入社区。药品种类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而定,而应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处方权限而定。基层家庭医生和大医院专科医生并无本质差别,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同等技术职称的医生应该拥有同等处方权。所以,基层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调配药品,让家庭医生拥有更多的治病“武器”,既可免除居民来回奔波之苦,又可减轻大医院的门诊压力。
  让家庭医生“签而有约”,还应建立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的积极性,赋予家庭医生更多的自主权,使其从“坐等患者”到“主动上门”。家庭医生走街串巷,需要耗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应当获得合理的报酬。如果没有激励机制,上门和不上门一个样,医生就不愿意上门看病,滋生消极怠工现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签约服务费。原则上应当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并根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等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分配。这意味着,只要家庭医生愿意多干活,就能获得更高的收入。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签约居民一旦自己付了费,往往更加重视与家庭医生的契约关系,家庭医生的服务也会更精准、更到位。例如,上海长宁区组建了以家庭医生冠名的工作室,赋予工作室部分人事自主权和绩效分配权,尝试工作室独立运营模式,有效调动了家庭医生的积极性,既扩大了服务范围,也提升了服务品质,医患双方都很满意。
  让家庭医生“签而有约”,不仅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到2020年,我国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希望更多家庭医生“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当好居民健康“守门人”。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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