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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向以药补医开刀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7-03-23 16:10:19 热度:405

三千六百多家医疗机构四月八日起实施改革

本报记者 朱竞若 贺 勇 王君平

  3月22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其核心是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由过去主要通过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等渠道获取收益、保障运行,转变为通过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也就是卖服务来维持运转。今后公立医院的收入将从原来的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减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着力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该方案将于4月8日起全面实施,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均参与改革,不仅包括市属医疗机构,也包括所有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改革的创新举措是什么?药品价格能不能降下来?群众看病的负担会不会增加?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
  长期以来,以药补医机制是公立医疗机构重要的补偿渠道和收入来源。以药补医机制虽然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刺激医疗机构多用药、用贵药,扭曲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导致医药费用较快上涨,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支出负担;三是损害公立医疗机构形象,弱化公益性,加剧逐利性。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介绍,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就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因此,此次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本次改革还新设置了医事服务费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由于挂号时就要交医事服务费,那么,医事服务费是“涨价的挂号费”吗?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实施阳光采购,确保药品低价
  近年来药品价格一直偏高,公众反映强烈。方来英介绍,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北京提出了药品阳光采购思路。其方法是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预计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药品价格将会有新的下降。
  如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2015年在北京销售的主要2个品牌的采购金额达8.24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9.76%和11.47%,仅这2个药品就可节约采购费用8300万元。如用于心脑血管抗凝的“氢氯吡格雷片”,2015年在北京采购金额最多的2个品牌的采购金额为8.31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6.14%和9.56%,采购费用可节约6000万元。
  在采购结果正式执行后,北京市卫计委将实时关注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按流程动态调整药品的最低参考价格,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
  如何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方来英介绍,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卫计委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
  价格“一升两降”,总体负担不增
  在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存在着大型设备检查、化验检验等硬物耗项目价格偏高,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等软服务项目价格偏低的问题。据统计,2015年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检查、化验和卫生材料收入占到66%,而诊查、手术、治疗、护理等与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项目收入仅占34%。因此,改革的重点是降低以物耗为主的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在本轮改革中,北京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有升有降的调整。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介绍,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现了“一升两降”: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根据测算,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
  不过,李素芳也表示,虽然总体负担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总之,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为保证群众医疗需求,北京市将医事服务费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同时,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也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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