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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成立全国首个省级医保办推进“三保合一”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6-10-14 09:55:50 热度:425

记者 孟昭丽 宓盈婷/福州报道

  “三保合一”难有望在福建破题。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正式组建,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体制,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的“三保合一”。曾任三明市委常委、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的詹积富担任该医保办的主任。
  三明医改选择由药改先行开路,从医药、医保、医疗的先后顺序推动“三医联动”综合改革,再从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医养结合和健康保健上下协调联动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创造出了在全国知名的三明经验。
  其中,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是“三医联动”的关键核心。2014年1月,三明在全国率先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类医保经办机构整合成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成为三明医改的机构保障。中心不仅负责药品统一采购和结算,彻底切断了医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医药代表之间的利益往来,还具有基金管理、医疗行为监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职能。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今年7月,福建参照三明经验,成立专门的医疗保障机构——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发改委、卫计委、经信委、人社厅等单位组成,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
  作为福建省医保委下设办公室,福建省医保办则负责承担日常工作,挂靠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福建则把医保、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药品耗材采购等涉及医疗的相关职能进行较大力度整合,将分散在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管理职能,卫计部门的新农合管理职能、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职能,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统一交由该办承担。
  据了解,下一步福建各设区市也将相应组建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体制,实行医保经办机构的“三保合一”。
  从福建省的设想来看,此次改革将有两大益处:
  首先,福建省医保委和医保办的设立,在全省实行“三保合一”,可以解决长期以来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由人社和卫生部门分别经办造成重复参保、政策执行不一、管理成本较高、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
  其次,发挥统一集中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优势,建立药械采购阳光平台,按照“为用而采、按需而设、价格真实、去除灰色”原则,实行药械阳光采购;建立阳光结算平台,对药品耗材和医疗费用进行阳光结算;同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一系列的举措有利于控制虚高的药价,避免医疗资源浪费,使医保基金、老百姓看病钱、财政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
  医保在引导百姓正确就医、控制医院不合理支出、纠正错误诊疗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目前来看,中央要求各地在政策层面统一,但对机构合一尚未出台具体制度安排,因此各地的落实情况不一。
  “三保合一”推广难,难在部门之间利益难协调。从长远来看,需从国家层面理顺“三保合一”管理体制,按照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来整合“三保”,让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的部门来使用,也可以先采用第三方管理,进而推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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