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康之窗
健康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新闻
青海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5-08-14 05:42:46 热度:570

  本报西宁8月13日电  (记者王梅)日前,记者从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和青海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青海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城乡居民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享有便捷、连续和综合的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
  青海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将通过分片包干、团队合作、签约服务、医疗和公共卫生同步开展等方式,使每个家庭和居民都能够及时、便捷地享有连续性、有针对性的全程疾病干预和健康管理。
  据了解,自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青海通过加大卫生投入力度、扩展服务项目内容、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等综合措施,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截至2014年底,青海全省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39.5万人份,建档率达95.7%,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34.6万人、糖尿病患者8.29万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1268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3.88%,覆盖全省城乡的居民健康管理机制初步建立。自2015年起,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高于国家标准5元。

(责任编辑:秋彤)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您是不是忘了说点什么?

0 条评论
最新新闻

于智敏

于福年

俞梦孙

张维波

杨 泽

于树玉

万承奎

陶国枢

胡维勤

产业园地
网站介绍 | 加盟合作 | 免责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网上投稿
Copyriht 2011 by www.jkchin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健康之窗网站版权所有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支持协办: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养老健康科技创新分会
投稿邮箱:zgjkzc@sina.com QQ:49297462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0669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京ICP备090470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