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报 时间:2014-06-30 10:22:54 热度:637
本报讯 (记者王 鹏)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关于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大二院、山西省肿瘤医院等10家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医疗联合体建设将在全省推开。
《意见》提出,这10家三甲医院要分别遴选3家~5家县(市、区)医院作为合作单位,采取组建医疗集团、整体托管或设立分院等形式,开展纵向紧密型协作。要支持合作单位发展急诊医学、康复医学、重症医学、产科学、儿科学等急需专业以及外转率较高的专科;安排相对固定的医师定期到合作单位查房、带教和会诊,安排管理团队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合作单位要定期派出人员到三甲医院进修学习;医疗联合体内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要为医疗联合体内检验检测能力薄弱的医疗机构提供检验服务,开展医疗联合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建设,让合作单位的患者能够得到三甲医院专家的诊断和治疗;要创新医保支付模式,探索医疗联合体内医保直接支付,引导患者合理就诊。
《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为成员的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并逐步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建设范围。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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