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14-06-16 11:06:16 热度:584
本报西安6月15日电 (姜峰、方敏、薛寒)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
在新出台的《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陕西省政府要求,设立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理事长人选由组织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院长由理事会公开选拔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理事会聘任。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
《意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补偿主要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两个渠道构成。将县级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从医院剥离,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离退休费用由财政承担。
(责任编辑: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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